為凈化社會風氣,切實提升社會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2020年10月27日凌晨,在縣局統一部署下,蘆溪派出所聯合其他所隊在320國道旁一廢舊工廠內成功查處一起賭博窩點,現場抓獲涉賭人員40余人。 近期,蘆溪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摸排到一流動賭博窩點線索,因該賭博窩點流動性相當大,為便于實施集中統一抓捕,經向縣局請示,由治安大隊牽頭,抽調南坑派出所、宣風派出所骨干警力,協同蘆溪派出所全部警力,于2020年10月27日凌晨1時許突擊搗毀位于320國道旁一廢舊工廠的賭博窩點,當場查獲利用撲克牌以玩“斗牛”方式進行賭博的參賭人員及賭場老板共計41人,扣押賭博工具及賭資若干。 經查明,林某等五人出于非法獲利的目的合伙開設了一個流動賭博窩點,在一些偏遠隱蔽的地方召集人員進行賭博,每一個賭博窩點使用不超過三天,并安排專人把風、抽水、套現和接送參賭人員,渉賭金額非常大,有些參賭人員一晚輸掉數萬元。 目前,蘆溪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5名涉嫌開設賭場犯罪嫌疑人,行政拘留14人,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警方提示:賭博不僅危害身心,玩物喪志,影響家庭和睦及子女成長,還催生出許多其他社會問題,如高息借貸,盜搶騙等違法犯罪行為。特別提醒廣大群眾:建康生活,遠離賭博。
《江西省公安行政處罰 自由裁量權參照執行標準》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以營利為目的 為賭博提供條件 具體表現為 明知他人實施賭博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資金、場所、賭博工具、經營管理、網絡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空間、通訊傳輸通道、費用結算等條件,或者為賭博場所、賭博人員充當保鏢,為賭博放哨、通風報信等行為。 以下情形之一屬于“情節嚴重”,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一)在公共場所或者營運中的公共交通工具上設賭局的,且多次或者在公共場所為賭博提供條件的; (二)一年內曾因賭博或者為賭博提供條件受過處罰的; (三)誘騙、教唆未成年人賭博的; (四)發行、銷售“六合彩”等其他私彩的; (五)組織、招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六)人均參賭金額在500元以上或者當場賭資在2000元以上的; (七)其他情節嚴重情形的。 構成犯罪的標準
《刑法》 第三百零三條 賭博罪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三種具體行為
(一)聚眾賭博。即為賭博活動提供賭場、賭具,組織、招引他人參加賭博,本人從中抽頭漁利的行為。 (二)開設賭場。即以營利為目的,營業性地為賭博提供場所、設定賭博方式、提供賭具、籌碼、資金等組織賭博的行為; (三)以賭博為業。即以賭博為常業,以賭博所得為主要生活來源或者揮霍的主要來源的行為。 只要以營利為目的,實施上述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為業的其中一種行為,就構成賭博犯罪。 賭博被抓后有什么代價 一、輕者治安拘留,長期以賭為業或開設賭場等人員將被刑事拘留至判刑; 二、公職人員參賭被處罰后還面臨著黨政紀處分,甚至開除公職; 三、違法犯罪記錄伴隨終生; 四、個人考公務員、參軍、入黨、出國、留學、都受限制,律師等相關行業禁入; 五、形成前科劣跡記錄在案,以后有違法犯罪行為從重處罰。 賭博百害無一益身負巨債、背井離鄉、家破人亡、妻離子散引發盜搶騙、尋釁滋事等惡性違法犯罪嚴重影響社會的生產和生活面對賭博違法犯罪蘆溪公安
始終保持嚴打高壓態勢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如發現賭博違法犯罪活動線索請您積極舉報舉報電話:0799-7551391或110來源:蘆溪派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