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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蓮花縣琴亭鎮某項目部施工工人因法律意識淡薄,討薪采取過激行為,被蓮花縣公安局依法處理。9月28日,李新某等多人因當月工資未到賬,來到項目部討要工資并將施工電閘拉下致使項目不能正常施工,項目部人員趕到現場后被李新某等人圍住,之后雙方發生口角并引發相互推搡,李新某見狀直接用手毆打了項目部工作人員,造成對方手臂受傷(經鑒定傷情為輕微傷)。蓮花縣公安局琴亭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后立即對相關人員進行控制并傳喚到派出所接受調查,后依法對李新某毆打他人行為進行了行政處罰,對其他相關人員進行了警告處理。
(▲9月28日出警現場)
曾慶某與某勞務公司簽訂合同承攬了該建設項目的仿瓷工程,10月21日,因工程接近完工而當月工資及進度款未到賬,曾慶某與勞務公司協商未果后,就與其施工隊工人到工地上希望項目部出面解決工人生活費及工程進度款拖欠問題,但曾慶某等人在未與項目部溝通的前提下直接將工地上施工用電的電閘拉下,致使工地突然斷電無法施工并造成重大安全隱患等不良影響,直到琴亭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才恢復供電。因未造成大的損害后果,鑒于當事人有悔過心理,蓮花縣公安局琴亭派出所對曾慶某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10月21日出警現場) 10月26日,鐘金某因對項目部驗收其施工的墻面涂漆仍不合格需要整改,且要待整改完成才能發放工程款余款一事心有怨憤,故意拿黑色涂漆將墻面涂黑,且不聽旁人勸阻,執意損壞墻面。查明事實后,蓮花縣公安局對鐘金某故意損壞財物行為依法給予行政拘留五日。
蓮花公安提醒:文明討薪是權利,非法討薪要不得。如遇到勞資糾紛問題,一定要樹立合理的維權意識,維權但不能違法,不可因意氣用事而觸犯法律。依法維權是正道,切勿采取過激行為,以身試法。來源:平安蓮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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