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的進行,中心城區停車秩序和交通環境大為改觀。但在停車需求緊張且商鋪集中的路段,特別是中心老城區部分路段,存在市民和商家為了阻止別人停車或方便自己停車,在商鋪外道、人行道甚至消防通道上設置地樁、地鎖,嚴重影響車輛停放秩序、行車安全和市容市貌。
近日,有市民反映“北橋附近海天閣酒店門前車位上安裝地鎖”。城管支隊接到上級主管部門通報信息后立即指派執法人員趕到現場,監督該酒店拆除了“地鎖”。 針對此類問題,支隊各大隊對轄區內進行了情況排查,先后在文昌路、公園南路等地發現車位上私裝地鎖現象,執法人員通過通知當事人,告知違法事實、違法危害后責令其自行拆除,對找不到當事人或拒不拆除的進行強制拆除。 良好的交通環境是城市的名片,也是體現我市市民文明素質形象的一面鏡子。今后,執法隊員加大每日巡查力度,定期巡查,及時發現問題處置問題,按照《萍鄉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嚴格管理,防患于未然。
法條鏈接:《萍鄉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二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城市公共場地設置或者撤除停車泊位,不得采用地鎖、水泥墩、柵欄等障礙物阻撓、妨礙他人正常使用停車泊位。”第三十九條第一款:“違反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的,由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對單位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來源 |萍鄉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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